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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工


 

申辦條件

依照勞委會99年9月29日發布修正案

  • 申請移工之工廠必需屬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有毒氣體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及其他特定製程之行業,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認定符合特定製程行業別者,才可申請 移工。《特定製程行業別》
  1. 2.99年10月1日修正生效日起,初次招募移工人數及所聘僱移工總人數的比例改成5級制分為A+級(核配比率35%)、A級(核配比率25%)、B級(核配比率20%)、C級(核配比率15%)、D級(核配比率10%),
     
  2. 自由貿易港區之製造業:核配比率40%。《5級行業所屬級別》
     
  3. 針對勞保人數1,000人至1,999人之事業單位減少移工核配比率1%、2,000人至2,999人之事業單位減少2%、3,0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減少3%,其計算方式是採取「遞減」方式不是齊頭刪減。《5級 移工核配計算》
  • 附加就業安定費數額提高移工核配比率

移工增額
近用比率(%)

就業費增加額數
(增額每人/每月/元)
基本就業安定費金額
(以一般製造業為例)
每人每月應納
就業安定費金額
1%~5% 3,000 2,000 5,000
6%~10% 5,000 2,000 7,000
11%~15% 7,000 2,000 9,000


註1:引進Extra案移工後,且納入定期查核對象,查核比率始提高(現行定期查核違規案件,無法以Extra案處理,不得超額進用後直接轉Extra案)

註2:不得申請變更案別,以一案一求才為主(例如增額11%~15%就安費為$9,000元,不得變更為$5,000元或3K案)

註3:3K五級制核配比率+附加就業定費數額提高移工核配比率,上限不得高於40%

國內新增投資案

  • 國內新增投資案認定資格限制:
  1. 投資金額項目:土地、廠房、機器設備及營運資金,且其中廠房及機器設備之投資金額應達1/2,並經會計師簽證。
  2. 投資金額認列期間:101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
  • 向工業局申請認定,且以1次為限。
  • 申請認定期間:102年3月13日至103年12月31日。
  • 核配比率:3K五級制核配比率+附加就業安定費數額提高移工核配比率(以下簡稱Extra比率)
  1. 新設立廠場-所指為全新工廠登記證、全新機器設備、全新勞保證號,三者缺一不可
     
    1. 免Extra比率之附加就業安定費為:5%
    2. 豁免期間 :3年

     

  2. 新設立廠場,高科技產業投資金額達新臺幣5億元或其他產業投資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
     
    1. 免Extra比率之附加就業安定費為:10%
    2. 豁免期間 :3年
       
  3. 新設立廠場,預估創造本國勞工就業人數100人以上:
     
    1. 免Extra比率之附加就業安定費為:10%
    2. 豁免期間 :3年

臺商新增投資案

  • 臺商新增投資案認定資格,需符合赴海外投資達2年,且具有臺商資格之一者:
  1. 投資金額:
     
    1. 高科技產業投資金額達新臺幣5億元(含土地、廠房、設備及營運資金,其中,機器設備加上廠房設備須達2.5億元)。
    2. 其他產業投資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其中,機器設備加上廠房設備須達0.5億元)。
       
  2. 就業人數:預估1年內創造本國勞工就業人數達100人。
  • 向工業局申請認定,且以1次為限。
  • 申請認定期間:
  1. 臺商資格認定:101年11月22日至103年12月31日。
     
  2. 投資案認定(核配移工比率):以工業局核發臺商資格認定函之日起3年內完成投資,並取得新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新設立廠場。

    (「新設立廠場」所指為全新工廠登記證、全新機器設備、全新勞保證號,三者缺一不可)
  • 核配比率:3K五級制核配比率+附加就業安定費數額提高移工核配比率(以下簡稱Extra比率)。但核配比率上限未達40%者,得以附加就業安定費7,000/人,申請至40%。
  1. 新設立研發中心或企業營運總部:
     
    1. 免Extra比率之附加就業安定費為:15%
    2. 豁免期間 :5年
       
  2. 自有品牌國際行銷,最近2年海外出貨占產量50%以上:
     
    1. 免Extra比率之附加就業安定費為:20%
    2. 豁免期間 :5年
       
  3. 國際供應鏈最近1年重要環節前5大供應商或國際市場占有率達10%以上:
     
    1. 免Extra比率之附加就業安定費為:20%
    2. 豁免期間 :5年
       
  4. 屬高附加價值產品及關鍵零組件相關產業:
     
    1. 免Extra比率之附加就業安定費為:20%
    2. 豁免期間 :5年

 

申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