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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0 00:32 經濟日報 / 記者陳素玲、鄭鴻達、黃阡阡/台北報導
 
 
後疫情時代,為了推動公共工程、振興經濟,勞動部今年第二度修正外籍移工政策,聘僱外籍移工門檻擬進一步放寬到1億元以上、工期一年半以上公共工程都可以聘僱移工,最快8月上路;等於恢復2001年5月16日前的規定,創近20年營造業移工政策最大鬆綁。

此前,勞動部已在今年3月大幅放寬政府公共工程聘僱移工門檻,由100億大幅調降為10億元。

勞動部表示,營造業在2001年5月16日之前,公共工程最低1億元以上,民間則是經政府機關核准獎勵興建之工程,或經主管機關核定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2億元以上,就可以聘僱移工。但2001年5月16日後,政府與民間營造業一律禁用移工。

在新冠肺炎疫情出現後,行政院認為此刻加速公共工程推動,有助提振經濟發展,經跨部會會議討論決議,請勞動部再降低公共工程進用移工門檻到1億元以上、工期一年六個月以上。勞動部已經提出《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近日預告。

針對勞動部願意放寬公共工程聘僱移工規定,達欣工副總陳士修表示,政策有利目前營建業缺工狀況,未來政策上路後,能夠緩解當前缺工的問題。

勞動部表示,符合條件公共工程進用移工,比率仍以20%為原則,若符合特定條件,將依計畫別(如行政院核定的重大政策計畫所屬工程)、特殊性(如高架橋樑、隧道型工程等)、規模大小,分別有不同權重,權重愈高,就可增加移工比率,最高到40%。

工程會表示,經放寬後可適用的案件相當廣泛,包括交通、水利、建築等都是,例如高速公路耐震補強工程、新北市三鶯大橋改建工程、台九線道路工程、白河水庫繞庫防淤工程、嘉義阿里山森林鐵路42號隧道工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