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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12:08 經濟日報 / 記者陳素玲/台北即時報導
 
 
後疫情時代拚經濟!為了推動公共工程振興經濟,勞動部大幅放寬。繼3月放寬政府公共工程聘僱移工門檻由100億大幅調降為10億元後,最近再度進一步放寬到1億元以上、工期1年半以上公共工程都可以聘僱移工,等於恢復2001年5月16日前的規定,是近20年營造業移工政策最大鬆綁,預估至少增2,000名營造移工。

另一方面,勞動部也修法新增產業外勞外展模式,明文規定在彰濱工業區試辦外展外勞,由非營利組織擔任雇主,再派遣外勞到工業區中各個有需求的廠商,初期預計試辦50名移工。相關新制最快8月上路。

勞動部表示,營造業在2001年5月16日之前,凡公共工程1億以上,民間則是經政府機關核准獎勵興建之工程,或經主管機關核定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2億元以上,就可以聘僱移工。但2001年5月16日後,政府與民間營造業一律禁用移工。

此後政府於2003年12月24日重新開放民間100億元以上工程可進用移工,2005年5月6日則進一步開放政府100億以上工程也能聘僱移工,直到今年2月,工程會於勞動部外勞政策諮詢小組會議提案,指出現行營造業缺工嚴重,希望鬆綁100億以上工公共工程到10億以上,勞動部隨即於3月修法降低門檻到10億元。

據了解,在新冠疫情出現,行政院認為此刻加速公共工程推動,有助提振經濟發展,再度指示勞動部再降低公共工程進用移工門檻到1億元以、工期1年6個月以上,勞動部已經提出「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近日預告。

如果修法通過,等於公共工程進用移工政策回到2001年5月政策。

勞動部表示,符合條件公共工程進用移工,比率仍以20%為原則,若符合特定條件,最多可到40%。

另一方面,此次修法也納入去年經濟部提出的「推動外籍製造工外展彰濱工業區試辦服務方案」,首開先例由非營利團體引進移工,指派到彰濱工業區的製造業廠商工作。

勞動部表示,使用外展移工的雇主,本身要符合原本就可使用外勞的3K產業,且每月要支付的就業安定費也會依外勞佔本勞比率分級收取,雇主使用的外展外勞和原本已經僱用的外勞合計最高不得超過40%,且每次使用原則上3到6個月。經濟部每3個月也會查核外勞比率,預計試辦50個移工額度。

勞動部表示,經濟部認為彰濱工業區地處偏遠,因交通不便及生活機能不佳,區內勞動力外移嚴重,嚴重缺工,即使不少廠商已可引進移工,仍有人力不足的情形;加上之前因為美中貿易衝突而有轉單,需要更多彈性人力因應。